美国:少年上网过9成,或将网瘾定义为精神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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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青少年是美国各年龄层民众中使用网络最普遍的群体。据皮尤中心统计,美国12—17岁的青少年60%拥有自己的台式或笔记本电脑,2008年上网比例高达93%。他们上网最多的活动是玩网络游戏(占78%),其次是发电子邮件(73%),发即时信息(68%),虚拟社交(65%),下载音乐(59%),观看网络视频(55%),阅读博客(54%)等。和32岁以上的网民相比,他们更热衷于阅读和写作博客,在社交网络上建立自己的档案并相互联络。在网络游戏中,他们的偏好依次是赛车、智力、体育、动作、战略等种类的游戏。

  美国很早就注意到网络上瘾问题。1995年,纽约的心理病医生伊万·戈登堡创造了“网络上瘾症”一词,这一说法随即受到关注和研究。1996年,匹兹堡大学的心理学家金伯利·扬提出了“病理性上网”概念,并细分为两种表现方式:“特殊病理性网瘾”,指人们对于特定网络内容的依赖,如网络股票交易、拍卖或色情内容等;“一般病理性网瘾”,指人们仅仅为了打发时间、浏览、聊天等过度使用网络。扬当年进行的调查显示,网瘾患者平均一周有38个小时在网上从事和学术及职业无关的活动,导致学生成绩下滑、夫妻关系不合、员工表现退步等。

  扬指出,网瘾患者,包括青少年在内,通常受到焦虑、绝望等精神上的折磨,半数以上网络“瘾君子”同时伴有其他上瘾问题,比如酒瘾、烟瘾、毒品等。75%的网瘾患者人际关系不协调,他们借助网络聊天室或网络游戏作为逃避现实、重建信心的手段。

  哈佛大学的研究显示,5%—10%的美国网民对网络存在依赖症状,其中包括一定数量的青少年。不过,对于是否把网络上瘾作为一种精神疾病对待,美国医学界还存在争论。美国医学会2007年拒绝支持把网络上瘾纳入拟议中的新版《精神疾病诊断和统计手册》。一些专家反对把互联网过度使用看成精神紊乱的表现。支持对青少年进行网瘾治疗的专家认为,家庭辅导、学习小组、课外咨询都可以帮助年轻人戒除网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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