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人与LG造反为更好臣服

虽然说自私是人的本性,但我想谁都不得不承认——满足本性的东西总是很舒服的。只是在婚姻生活中,彻底的自由和无序是与婚姻制度有本质上的矛盾,因此就显得特别不能被社会规则所容忍。但也正因为如此,所有可以打破婚姻状态的自由和无序,都会更加吸引围城里循规蹈距的女人们。

我一年中有那么几个时候是“反”了的。这是我先生的话。一年里,他总要出差几次,短则三、五天,长就一个星期左右。这个时候,我就“反”了——不工作,由着性子玩,上街瞎逛,买些乱七八糟事后后悔的东西,跟朋友聚会,不吃正经饭,胡乱吃零食,可着劲儿地熬夜,打游戏、翻杂志、看碟、上网聊天,褒电话粥胡说八道,一直要困得近乎于昏迷,才一头扎到床上去,连脸都不洗了。朋友戏称我是回到单身状态。我觉得还不准确,单身状态得谈谈恋爱才有点意思;想想我时间不富裕,就那几天也不够啊,眉眼都还对不热呢,还是罢了。我觉得那种没心没肺没头没脑的过法称为女生状态比较合适。

我先生是个讲究养生的人,最恨我胡乱吃垃圾食品和熬夜。平时晚上快到十二点时,除非我特别说明今晚有急稿要赶,否则经常听到他有点恐怖的声音:“还不睡?还要熬?”那声音其实很平静,慢腾腾的,但真有威慑力,达到了不怒而威的境界。

有那么几次,他算准了我在折腾,半夜从外地打电话给我,我假装一种迷迷登登被吵醒的声音,总是被他一耳朵就识破了:“又在装蒜吧?!该睡觉了。”说来奇怪,我装清醒的声音更容易被识破。先生就不说了,不需要一耳朵,半耳朵就识破了;其他很多电话也是这样:上午,电话响了,我在被窝里拿过话筒,使劲甩甩头,然后清脆地说:“你好!“对方就说:“哎呀,对不起,你还没起床吧,打扰了。”真是邪门。

反的那几天真是好玩。造反总是痛快的,大到古代的农民起义,小到本人的揭竿而起。这是一种自由而无序的生活,完全不必顾忌别人,彻底自私。

虽然说自私是人的本性,但我想谁都不得不承认——满足本性的东西总是很舒服的。只是在婚姻生活中,彻底的自由和无序是与婚姻制度有本质上的矛盾,因此就显得特别不能被容忍。

而且婚姻状态中的自由和无序,其代价肯定就是另一个人完全的迁就和委屈,后者显然是坚持不了多久的。婚姻跟任何一个环境一样,都需要秩序,有秩序才能安宁,有安宁才能长久。

打个比方,婚姻这东西就是一个硬币,是安全温暖和平淡无聊这两个面的结合体,抽离任何一个面都是不成立的。如果不是特别倒霉遇人不淑的话,平常状态下婚姻的滋味都是一样的,跟人没什么必然的关系,嫁谁娶谁,它都是这个样子。

我很赞成一个说法:如果排除一些不可违的外力因素,一般情况下,只要是两个人坚持到最后,婚姻就是成功的。由时间来给予嘉奖,可见成功婚姻的不易,即使是普通的生活,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成功,所以人们要庆祝银婚、金婚、钻石婚,拿世间的宝物来形容一种人际关系的珍贵。

作为人际关系之一种,坚持到底的婚姻,其难度远比我们想象的要艰难的多。漫漫岁月,一方面外面有那么多新奇,那么多渴望,那么多诱惑;一方面里面是那么多争吵,那么多怄气,那么多厌倦。居然都抗过去了!两个人携手,既对抗了世界,也战胜了自己,太了不起了。

相依为命的形容太过凄惨,它更象是一场自己和自己的战争,而夫妻两人,则无疑是最亲密的战友。我对我先生说,反,是为了臣服。我想做一个顺民,但做顺 的好处通常是跟做刁民比较之后才会更明确的,所以我有时也要做一做刁民,然后我才会更加安心做一个顺民。

他笑,赞成我的观点。我们结婚十年了,迄今为止,我们是一对不错的顺民加战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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